兴隆台区司法局行政处罚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6-01-12 浏览次数:15
兴隆台区司法局行政处罚公示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案件名称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机关  
1 杨树芳 法律工作者杨树芳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私自收取费用、疏怠履行法律服务义务,谎报案件进度。 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十)(十五)之规定 警告处罚 2025年5月29日 兴隆台区司法局  
2 兴隆台区平安法律服务所 兴隆台区平安法律服务所未按照规定,统一收案。 依据《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警告处罚 2025年7月14日 兴隆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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