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健委员您好: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兴隆清真寺西侧空地规划用途为交通场站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该地块不符合现行城市规划,不能出具商业用途的规划条件,因此不能办理出让手续,无法建设多元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