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福彬委员您好:
1."一窗通办"。根据《盘锦市全面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工作简报(第一期)》文件通报:"市医保局对各分中心综合柜员制按照分领域综合窗口要求进行重新调整,除'医疗报销一件事'窗口外,其他窗口均设为无差别综合窗口。
2."网上办""掌上办"。盘锦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兴隆台分中心现已开通"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等多种形式办理医保业务。
3.跨区通办。2023年11月5日盘锦市医保中心举办贯彻落实经办条例、提升医保经办能力专题培训班,培训围绕我市医保经办工作实际开展业务解读及培训,这次培训会结束后,我市医保窗口已实现全市范围内相关业务无差别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