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三强委员您好:
1.全面树立柔性执法理念,增强服务营商环境。我们把《辽宁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纳入法治培训的重要内容。
2.明确柔性执法权责,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法处理。
3.加强对基层柔性执法情况的指导和督导,不定期通过工作群督导办案机构上报柔性执法台账和柔性执法案例。也会通过现场指导方式指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