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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教育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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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教育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权力名称
法律依据
违法事实性质和情节
行政裁量权基准
1
对学前教育机构及个人违法违规行为处罚
《辽宁省学前教育管理条例》
首次被发现实施此类违法行为,且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后果,并积极配合整改。
从轻处罚
1
对民办学校(机构)办
学条件不达标、实施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违反资产管理、招生等方面规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首次被发现实施此类违法行为,且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后果,并积极配合整改。
从轻处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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